李鹰
律师

四川省律师协会关于启动四川省第三次律师专业水平评定结果复核工作的公告四川省第三次律师专业水平评定合格名单于2025年6月5日在四川省律师协会网站公示。根据省司法厅《关于扩大律师专业水平评价体系和评定机制试点的通知》(川司法发〔2020〕213号)规定,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律师可自公示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四川省律师协会申请复核。现就复核相关工作公告如下:参评律师自即日起至2025年6月25日(15个工作日)可向四川省律师协会提交复核申请。

2025-06-06 21:3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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