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违反法律适用规则 应严格遵循《立法法》确立的三大规则:特别法优于一般法(第92条)、新法优于旧法(第93条)、程序法优先原则。实务中常见错误体现在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领域,混淆适用《民法典》合同编与《建筑法》特别规定。参考(2022)最高法民申1234号案裁判要旨,涉及建筑资质问题时应优先适用《建筑法》第26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