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刑事案件的报案,依据《公安部关于改革完善受案立案制度的意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受案后的审查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日;涉嫌犯罪线索需要查证的,立案审查期限不超过7日;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立案审查期限可以延长至30日,是否立案侦查要在时限内作出决定,并通知控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