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会见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恪守律师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不得将手机等通讯设备提供给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或利用电脑、通讯工具连接外界人员,泄露会见过程或与外界人员互动通信交流;不得带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家属、亲友或者其他无关人员参与会见;不得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传递书信、钱物等禁止传递的物品;不得未经在押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同意对会见进行录音、录像或拍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