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接收货物角度而言,收货地是买方接收货物并行使检验权利的地点。买方只有在货物到达约定收货地后,才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对货物进行检验,以确定货物是否符合合同要求。在某电子产品买卖合同纠纷案例中,合同约定收货地为买方指定的办公室,货物到达后,买方在收货地及时对电子产品进行开箱检验,发现部分产品存在质量问题,遂依据检验结果向卖方提出质量异议。若收货地不确定,买方可能无法及时接收和检验货物,从而影响其对自身权益的保护,一旦错过检验期限,可能面临丧失质量异议权的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