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1.本罪的控制既包括完全控制,也包括部分控制 按照控制程度的不同,行为人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控制包括对整个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全部控制,也包括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部分程序或应用的控制。只要行为人实现操控计算机按照其指令操作或运行,都属于本罪的控制行为。本案中,行为人通过技术手段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小阅平台”的账号管理权限,包括浏览、下载数据库内用户信息、修改管理账户的用户名和密码,增加平台用户的账号余额等全部平台的操作权限,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应用程序,属于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部分控制。

2025-05-16 06:2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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