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欧洲联盟(EU):欧盟发布了《人工智能法》,对人工智能系统进行风险分类,并要求高风险系统遵守强制性要求。该法规还强调建立欧盟内部的人工智能生态系统,促进创新、创业和竞争力,其对高风险人工智能系统的严格监管和分类方法得到了一些国家的借鉴。国际电信联盟(ITU):作为联合国专门机构,国际电信联盟通过其“AI for Good”全球峰会等活动,致力于推动人工智能技术的包容性发展,以确保全球受益,缩小数字鸿沟。 经合组织(OECD):2019年5月,经合组织理事会批准了人工智能原则,旨在促进人工智能的包容性和可持续治理,为全球人工智能政策制定提供基准,并为研究人员和开发者提供伦理指导。加拿大等国家积极参与其中,推动了OECD AI原则的制定和实施。

2025-05-14 06:4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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