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字法学作为交叉学科,其概念形成可能源于学界集体探索,而非单一学者首创。例如,美国学界早在20世纪末已出现“网络法学”相关争论(如伊斯特布鲁克的“马法之议”),中国学者在此基础上结合本土数字化转型实践推进了理论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