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数字法学讨论的应是系统性问题,而非局部性问题。现有的较多研究较为片面化、碎片化,然而,法学研究的基本态度是,对任何问题的讨论均应置于静态与动态的双重视域下。中国社会科学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法学研究所编审 姚佳。形成具有自主性的数字法学理论

2025-05-11 08: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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