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以信息文明为研究基点 信息文明是指以信息技术、大数据、机器学习以及人工智能等为依托,以超链接以及万物互联为特征,以信息的发掘、利用等为内容,以网络化、数字化和智能化发展为趋势,颠覆此前的知识体系并重塑新的知识体系和思维方式的一种新型文明。信息文明相较于农业文明、工业文明,不是简单的替代与被替代的关系,而是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是全方位、体系化的重塑。在此基础上,人们进一步建构符合信息文明的概念范畴和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社会体制。数字法学作为整个社会系统中的法律子系统,以信息文明为主要研究基点,依据其特点从法学角度进行研究。
2025-05-11 08:3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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