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作为一门新兴学科,数字法学研究的内容应当反映信息文明时代的根本性、实质性问题,应当具有特定的研究对象与研究范畴,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部门法的特殊规则等。也就是说,数字法学既是对数智化本质特征的挖掘与认识,也是在法学学科的主脉络上发展出来的。这种研究应当是法学的,而非其他学科的,最终应落实到法律规范层面,推动法律规范体系的完善

2025-05-11 08:2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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