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证据材料中的“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内容来看,股东会议表决的内容是股权变动情况;董事会决议表决的内容是《2016年经营预算目标修正案》和《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其次,案发后,公司发起人之一,董事长简某和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总经理助理方某2、财务郑某2被追究刑责;其他董事、股东未被追责;尤其同为股东董事的林某,检察机关作出了不予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