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法院认为,被告人柳某高、熊某、陈某勇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吸收资金,且均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检察院指控的部分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柳某高、熊某、陈某勇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且所吸收资金主要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能够及时予以清退,可以免予刑事处罚。

2025-04-24 09:42:20
1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