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上诉人刘某客观上实施了通过公开宣传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原判认定刘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依法应宣告无罪。上诉人刘某的上诉理由,应予采纳。二审裁判结果 :上诉人(原审被告人)刘某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