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为总结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无罪辩护规律,通过权威的案例查询平台,通过搜索近几年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无罪判例,节选出最具参考价值的部分,从法院的无罪裁判理由整理对应的裁判要旨,探求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案件精准有效无罪辩护之规律。无罪裁判要旨1:被告人借款方式是以当面或电话等一对一方式进行借款,不存在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的情形。被告人的借款对象绝大部分与其有特定的社会关系基础,范围相对固定、封闭,不具有开放性,被告人的行为不具备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要求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要件

2025-04-24 07:3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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