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中的主动二字?在未被采取强制措施前主动投案中的“主动”二字,主要指的是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出于自己的意志,自愿向有关机关或人员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种行为体现了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主动性和自愿性,表明其愿意接受法律的制裁和处罚。 具体来说,主动投案的认定标准包括: 自愿性: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必须出于自己的意志,自愿向有关机关或人员投案,而不是被迫或被诱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