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未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日期缴纳出资,公司可以发出书面催缴书催缴出资,载明不少于60日的缴纳出资宽限期。宽限期届满,股东仍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公司经董事会决议可以向该股东发出书面失权通知,自通知发出之日起,该股东丧失其未缴纳出资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