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2.1公司减资应当由董事会制订减资方案,并由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该决议应当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2.2公司减资应当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全面客观梳理公司的财务状况。 2.3公司应当自股东会作出减资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或者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2025-03-12 07: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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