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2.7 土地使用权出资。出资人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应当审查土地使用权权属、性质以及是否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2.7.1 划拨土地使用权只能用于划拨用途,不能擅自进入市场流通,未经批准不能用于出资。如出资人已将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出资,且办理工商登记手续,公司、其他股东或债权人主张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的,出资人应当在指定的合理期间内办理土地变更手续,逾期未办理,应当认定该出资人未履行出资义务。

2025-03-08 07:21:12
4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