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1.2 法人担任股东的,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除国家另有规定的以外,党政机关、军队、高校、律师事务所等主体不得担任公司股东。1.3 依法不能担任股东的自然人或法人向公司出资的,不产生股东出资的法律效力,但通过继承等合法方式取得股权的,依法可以享有股东权利。2. 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股权代持是公司实务中常见的商业行为,即实际出资人与名义股东达成协议,由名义股东在工商登记中显名,由实际出资人负责出资并享有投资权益。

2025-03-06 18: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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