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工作人员因其他原因收受财物的,不能认定为受贿 国家工作人员除了具有特殊的身份外,在实际生活中也是普通的群众,也会有恋爱、婚姻、赠与、借贷、投资、购物等民事行为,其中避免不了金钱往来。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无法排出合理怀疑的,不能将款项认定为受贿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