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最高法民一庭:法院认为需要鉴定,但当事人不主动申请,经法院释明后仍不申请鉴定的,法院可否依职权启动鉴定?法院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结合双方争议事项,遵循必要性、关联性、可行性和鉴定范围最小化原则启动鉴定、确定鉴定事项。在现有证据无法作为认定工程造价有效依据的情况下,法院经审查认为需要鉴定的,应首先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经释明后当事人仍不申请鉴定,致使待证事实无法查明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相关案例】公布机关: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贵州高院发布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典型案例公布日期:2023.05.3 陈某与某建筑公司、某局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实际施工人无结算依据经释明后仍拒绝司法鉴定的,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

2025-02-11 09:4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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