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原判认为,被告人李某无视国法,多次贩卖毒品依托咪酯,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依照相关规定,判决:一、被告人李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0元;二、扣押在案的蓝色苹果手机1部,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三、扣押在案的人民币201元,依法折抵被告人李某的财产刑;四、扣押在案的白色××汽车1辆、电子烟烟油1支、白色晶体1包、电子烟烟杆2支、电子烟烟弹1个、空电子烟烟弹78个、电子秤1个、电子烟原油2支、塑料罐1个、银行卡3张,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置。

2025-01-21 07:33:45
3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