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为了更好地理解合同无效是否适用诉讼时效的问题,以下结合具体案例进行分析。 案例一: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合同无效案 案情简介: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约定甲公司将其名下的一块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乙公司。然而,该土地使用权实际上是甲公司为了逃避债务而恶意转让给乙公司的,且该行为严重损害了丙公司的合法权益。丙公司得知此事后,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该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无效。 法院判决: 法院经审理认为,甲公司与乙公司之间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存在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的情形,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的规定,该合同无效。同时,法院指出,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因此丙公司的诉讼请求并未超过诉讼时效。

2024-12-25 11:5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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