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2. 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从这一条款可以看出,诉讼时效主要适用于债权请求权等需要相对人为一定行为的权利。而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其行使并不需要合同另一方的同意或给付,而是通过权利人的单方主张后由法院或仲裁机构确认即可实现。因此,确认合同无效的权利不属于诉讼时效的适用对象。

2024-12-25 11:5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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