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要证明技术手段不是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从这些方面入手:区分流量劫持种类寻找罪名适用的辩护空间: 对于非强制性的流量劫持行为,如带有诱导性质的广告弹窗,如果其本身不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起到增删改或干扰的作用,也不具备控制用户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功能,且不是为违法网站引流,该行为不宜作犯罪评价,存在无罪辩护的空间

2024-11-01 06:5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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