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证明技术手段不是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要证明技术手段不是故意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 根据《刑法》第286条和相关司法解释,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需要达到“后果严重”的程度。辩护律师可以从证据入手,审查犯罪嫌疑人是否达到入罪标准,包括是否造成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是否对一定数量的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进行删除、修改、增加操作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