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案例八: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业务案2024年3月,山东某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发布“【五国自驾】中国老挝泰国马来西亚新加坡”出境旅游产品,以23999元/人的价格招徕旅游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济南市文化和旅游局对当事人作出罚款10000元、责令停业整顿15日的行政处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霍某某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4-09-30 08:44:16
6W+
暂无评论,快来回复一条吧!
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