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关系是否自然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最高院民一庭认为:上述两条法律规定属于补充与完善的关系,两者并不冲突。如果是因为单位的原因(比如未交社保、丢失员工档案、无法办理社保关系转移手续、不给员工办理退休及养老待遇申领手续等),允许单位依据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随意终止劳动关系对劳动者明显不公,可适用《劳动合同法》第44条第2项判断单位是否具有过错从而判断劳动关系是否终止。即,此时劳动关系不能自然终止,双方之间仍是劳动关系,直到劳动者符合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时止。
2024-09-10 06:5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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