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关于促进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意见》在调动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积极性方面提出了哪些工作保障措施?为增强律师参与公益法律服务的获得感、荣誉感,更好调动律师工作积极性,《意见》专设一章规定了工作保障措施,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经费支持。推动将符合条件的律师公益法律服务事项纳入各级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争取财政预算和资金支持。要求有关单位组织律师无偿服务时,一般应协调相应的工作经费,为律师提供适当的工作补贴。充分利用中央彩票专项公益金等资金开展公益法律服务活动,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项目合作等形式支持公益法律服务。二是完善激励措施。各地推荐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选举律师协会负责人,以及选派律师参加国内外交流培训等活动、开展机关企事业法律顾问选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律师协会对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律师事务所酌情减免个人会费、团体会费。三是大力表彰宣传。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对在公益法律服务中表现突出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在本系统评先评优活动中优先考虑,并积极推荐其参加劳动模范、道德模范或者其他形式的

2024-08-16 1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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