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李鹰
律师
二、虚假诉讼的表现形式: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商品交易频繁,社会投资风险加大,近年来虚假诉讼成为不法分子“漂白”“淘金”的一种惯用伎俩。从简单的逃避债务、逃避法院执行,到变相套取合伙人资产,将抽逃出资行为“合法化”等,以达到节省费用、稀释债务、转移财产等其他非法目的。 其表现形式复杂多样,比如虚构借款、签订假合同、伪造证据材料、假倒闭、假离婚等,大多数虚假诉讼是在亲属、夫妻、同学、朋友之间串通,但已有逐渐演变为威胁、贿买作假证之势。虚假诉讼多发于民间借贷、项目工程建设、破产清算及夫妻共同债务认定等几类案件当中。
2024-08-01 07: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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