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鹰
律师

(三)对鉴定意见的准确性验证手段不足。 对鉴定意见的验证,一般是通过对司法鉴定过程中收集材料的过程、鉴定方法和标准以及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的资质等方面的考察综合判断。其中的难点在于对司法鉴定的技术方法的有效性和科学性认定。鉴定的方式方法是得出科学结论的基本前提,因此,必须保证鉴定技术方法在鉴定时是符合鉴定目的要求的,并且是科学的。不仅如此,还必须规范鉴定人在鉴定过程中能够正确地使用这种适合的、科学的鉴定技术方法。但是,实践中由于很多鉴定事项的鉴定方法并无明确的国家标准作为参考依据,一些鉴定方法本身极度依赖于鉴定人员的经验,富有主观性判断。由于针对专门性问题的鉴定有着极强的专业性,如果不具备相应深厚知识背景,根本无法对鉴定过程、鉴定方法及在此基础上作出的鉴定意见进行真伪甄别和质量评价。

2024-07-26 21:2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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