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心,你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与失信人!

李鹰
律师
律师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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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们是否知道人民法院的起诉书副本及其其他法律文书一旦法院采取公告送达,有多大的风险。做律师见识了非常多的坏到骨子里的人,你没有经历过,你是想象不到的。近段时间有些当事人来咨询一个案件的再审。原告起诉被告的时候,故意在起诉状上使用了错误的身份证号和出生日期,电话也没有写上,三名被告都没有收到法院合法送达的传票,于是就公告送达。开庭自然也是缺席审理,不知不觉一份生效判决书就出来了。判决生效以后,人家也不主动申请执行,等到过了一年之后,他们再申请执行,使得你完美的度过了再审的诉讼时效。几个当事人不知不觉就成了失信人。所以很多时候,我都建议我的客户,在合同上,欠条上、借据上都尽量留上自己的联系方式,避免被其他人利用作为公告送达的理由。我还帮着我的客户收到了好几份法院的文件,因为我在起诉状或者答辩状上留了我的手机号,有的法院在收到其他诉讼文件时,就在法院系统内部文件中寻找了过往的当事人联系方式的记录,使得客户避免被公告送达。你成为法院的被执行人与失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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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 06:3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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